规范保管流程,限制接触范围 专人专管:指定责任心强、岗位稳定的专人(如行政主管、法务专员等)负责合同章的日常保管,明确保管人的职责与责任,避免多人接触或随意交接。 物理防护:将合同章存放在带锁的保险柜或专用抽屉中,钥匙 / 密码由保管人单独持有,非工作时间严禁随意放置。如需临时交接,需通过书面登记(如《印章交接记录表》)明确交接人、接收人、时间及用途,避免 “无记录流转”。 禁止带出:原则上合同章不得带出企业办公场所,确因特殊情况(如异地签约)需带出的,需经企业负责人书面审批,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,并全程监督使用,返回后立即归还并登记使用情况。
准备材料: 企业、个体工商户: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(验原件),法人(负责人)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(中国内地居民二代身份证等,如法人本人申办,无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),刻章申请书或委托书(由法人签名)。若刻制合同专用章,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。 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:需提供省、市(区)编制委员会、政府文件、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有关文件、有效凭证,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,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(非单位负责人办理业务时提供)。
有机玻璃(亚克力):有机玻璃材质透明或半透明,质地均匀,刻制时字体和图案的边缘整齐光滑,盖章后印记清晰无毛刺。其透明特性使得印章本身的样式(如字体、图案布局)一目了然,且材质颜色多样(可定制透明、彩色等),能通过外观快速识别,同时印章印记的清晰度也保证了其使用时的辨识度。
准备材料:通常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如果委托他人办理,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不同地区可能要求略有差异,如佛山地区还需要刻章申请书或委托书等。